结合目前正在举办的“东方大律师”评选宣传活动(http://dfdls.lawyers.org.cn/)。东方法治将在随后的几个月时间里推出《“上海律师”网上谈》专题访谈互动节目,向社会广泛宣传本市在依法治国、维护社会稳定且专业化方面业绩显著的优秀律师。

     2006年10月22日,东方法治“网上面对面”节目邀请上海律师协会副会长钱丽萍律师,做客嘉宾聊天室,通过网络与网友就律师与和谐社会等话题进行访谈,并在节目中解答网友提出的一些法律咨询

    面对诸多网友的问题,钱会长侃侃而谈。在回答主持人提出的“从女律师的角度看,您认为建立和谐的婚姻家庭关系,最关键的是什么?”的问题时,钱会长谈到:一、就个人而言,人人应该学会宽容。二、就家庭而言,大家都要互相尊重,包括对小孩和老人的尊重。三、就社会而言,亟待营造良好的伦理道德氛围,这首先是学校教育和各类媒体的责任。四、就政府而言,必须加大城乡扶贫力度,特别是在求业、医疗、住房等方面。我认为,和谐生活的基础是健康的心理和知足常乐的心态。

在回答如何协调业委会与物业管理公司之间产生矛盾的症结时,钱会长提出一些解决问题的良策,她指出要有效解决和预防物业和业主之间的矛盾,从物业管理公司角度而言,其主要是增强业主意识,转变服务观念,提高服务质量,上乘的服务质量无疑是能够取悦人心的,其结果必然是将业主和管理人之间的关系推向更加融洽的境界;在物业管理服务收费上,建立规范自身行为的约束机制,使收费与提供的服务相符合。从业主角度而言,业主自治机构是一个将业主联合起来,自我服务、自我管理的群众公益性组织,业主们要摒弃传统的自理门户的思想,增强业主自治的意识,群策群力,统一充分运用业委会的平台及其他法律手段合理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在历时一个小时的节目里钱会长回答了十多个问题。很多网友纷纷发表感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