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3月24日,上海市第七届律师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在青松城召开。会上,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吴志明宣布获得首届“东方大律师”称号的律师名单,10名来自上海律师界各专业领域的行业领军人物脱颖而出,为我们的城市递上10张亮丽的大律师名片。这10位律师分别是翟建(翟建所)、段祺华(段和段所)、鲍培伦(恒信所)、陶武平(申达所)、钱丽萍(女)(君和所)、厉明(四维所)、徐晓青(徐晓青所)、江宪(联合所)、朱树英(建纬所)、游闽键(协力所)。市委副书记刘云耕、市委常委、市政法委书记吴志明、市委副秘书长陈旭、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吴军营、全国政协常委、首届“东方大律师”评委会主任邓伟志、市司法局党委书记、局长缪晓宝、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张海棠、上海交通大学党委副书记、法学院院长、首届“东方大律师”评委会副主任郑成良、市律师协会会长吕红兵、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副会长、上海市律师协会副会长朱洪超为获奖律师颁发证书。在市委副书记刘云耕同志的亲自关心下,本次评选在业界、社会上,掀起了多次高潮。评选活动自2006年7月启动以来,历时近8个月,参评对象覆盖全市8000多名律师、84490多人次的市民参与社会推荐,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包括职业律师)全面参与行业推荐、经历了“8000进248、248进96、96进30、30进10”四轮激烈竞争。评选出的10名“东方大律师”在执业过程中,都能恪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司法公正做出突出贡献,在业内和社会中受到较高赞誉。本次评选的成功举办,推出了一批上海优秀律师,既弘扬法治精神,传播法治文化,提高上海的法治化水平,进而更好地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也使广大市民感受到法律的力量和社会的关爱,并逐步提高守法意识,为迎接2010年世博会创造良好的社会和法治环境。